中国广东韶关南雄市公安局近日对一名“翻墙“的朱姓网友开罚,理由为“擅自建立、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“,处以罚款人民币 1000 元。
行政处罚决定书[2019]1号
被处罚人: 朱某某
处罚事由: 擅自建立、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
处罚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六条、第十四条
处罚结果: 对朱某某处以警告并处罚款壹仟元
文书编号: PCS4402201812280000000080167110
处罚日期: 2018年12月28日
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截图显示,30 岁的朱云枫因自 2018 年 8 月至 12 月,使用自己的手机安装蓝灯(Lantern Pro)翻墙软件 APP,连接自己的宽带进行翻墙上网而被罚款 1000 元。